创业孵化
关于遴选我院第十期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入驻创新创业学院孵化的通知
日期:2020-01-08 00:00:00  发布人:admin6  浏览量:866

  为进一步巩固我院创新创业工作前一阶段成果,加大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扶持力度,结合创新创业学院前九期入孵项目的实际管理经验,拟遴选第十期优秀创业项目入驻创新创业学院孵化。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队申请条件

  (一)创业团队自愿提出申请,关注公众号“创始者俱乐部”,获取入孵最新信息;
  (二)创业团队成员必须是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五年内学生,团队规模为3至10人,鼓励多学科背景的学生联合组成团队,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由本科一年级学生担任;

  (三)创业团队必须有明确的创业项目,项目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具备一定的创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能力,创业项目应符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要求;
  (四)创业团队须自行邀请至少1名学校在职人员作为指导教师或者社会上具备同等资历的企业导师;
  (五)团队成员能够自觉接受并遵守执行创新创业学院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在孵化期间能够正常运营。


  二、入孵期限

  可根据自身项目特性入孵6个月至2年。


  三、入孵流程
  团队项目入孵流程包括项目初审、专家评审,签署入驻协议三个环节。
  (一)项目初审。2020年3月中旬。创新创业学院对创业团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筛选优秀项目进入专家评审;
  (二)专家评审。2020年3月下旬。专家评审采取“路演”形式,并邀请校内外评审专家和感兴趣师生参加。根据“路演”效果和评委意见,最后确定拟入驻创业团队名单;
  (三)签署入驻协议。4月上旬。创业团队与创新创业学院在自愿、平等的前提下签署入驻协议,办理相关手续,正式入驻开展创业活动。


  四、申报方式
  将“创业项目入驻申请表、创业计划书、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电子版材料以“团队命名+负责人+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1194722938@qq.com,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0日。创新创业学院汇总后将信息反馈给各系。


  五、入孵扶持政策
  (一)创新创业学院为入驻团队免费提供场地、部分办公设备、网络及水电,孵化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二)免费扶持团队完成工商注册;
  (三)协助入孵团队申报省、市、区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四)定期邀请专家进行创业培训与指导,并提供管理、法律、会计、工商、税务、市场策划等咨询服务;
  (五)对优秀项目组织投资对接会,提供融资渠道和信息服务,促进其发展;
  (六)入孵项目通过孵化器设立的基金或由孵化器推荐的基金获得融资,或参加孵化器组织的路演活动获得融资,孵化器收取总投资额的5%作为管理服务费。


  六、以下情况予以优先考虑
  (一)创业团队负责人或核心骨干成员具有SYB/KAB等创业培训经历;
  (二)创业项目与所学专业密切相关,有较高科技含量;
  (三)所申报的创业项目为创新训练项目、科研项目成果或在各类创业大赛中获市级以上奖项。


  七、联系方式
  农凤清 87818372  15975557910
  丘莉莎 87818372 18319521188


 


 
  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2020年1月8日